1、概念释义:职务发明专利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基本特征:职务发明的主要特征是主体的分离性,在职务发明中,完成发明创造的是作为雇员劳动者的自然人,其对发明创造享有署名权这一身份权益,而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则归单位所有。
3、相关概念区别: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主要区别在于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对于非职务发明,有且仅有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才能作为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获批后专利权人即可对其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独占权以及排除其他任何人,从而支配该专利的禁止权,但在职务发明中,虽然自然人是完成发明创造的主体,但是为发明创造申请成为专利的专利申请权却是归于单位的。
4、常见类型: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
5、涉及的相关主体:在职务发明创造中,所涉及的相关主体是指用人单位和发明者,具体权利和义务关系包括:署名权、获取奖励与报酬的权利、优先受让权。
6、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作了规定,旨在保护职务发明人的权益,提高科技创新和转化应用的积极性。
相关问题与解答
1、职务发明专利的奖励与报酬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6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2、如果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作出了与原单位相关的发明创造,这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也属于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专利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发明创造,其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范,了解职务发明专利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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