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欧盟商标(European Union trade mark, EUTM)是根据《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通过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2、成员国:目前欧盟共有27个成员国,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波兰等,英国已于2019年3月30日正式脱离欧盟,因此欧盟商标不再在英国境内有效。
3、特点:
保护程序集中化,一次申请即可在所有成员国内得到保护。
时间短、费用低,相较于单一国家申请,时间和费用都大幅减少。
已注册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以对抗未使用商标为由的撤销申请。
享有优先权,已在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六个月内申请欧盟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双重保护原则,欧盟注册商标不取代单一国家注册商标,两者继续存在且受保护力度相同。
4、缺点:一票否决制,即只要其中一个成员国不通过,则商标申请失败。
商标主管单位及申请方式
1、主管单位: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负责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的注册和管理。
2、申请方式:可以通过在线申请或纸质邮寄申请。
3、所需文件:申请人的详细信息、商品和/或服务清单、商标图样、优先权文件(如有)。
注册流程及时间
1、提交申请:向EUIPO递交申请书,当局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即予以受理。
2、审查:EUIPO进行形式审查和基于绝对理由的审查,通过后公告商标申请。
3、异议期:公告期内如无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或者异议或意见不成立,将下发电子注册证。
4、办理时间:顺利情况下68个月内即可获准注册。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一:欧盟商标的显著性要求是什么?
解答:欧盟商标对商标的显著性要求很高,必须具备能够与其他产品和服务区分开来的特性,且不得与在先权利冲突,纯粹描述性的标志无法注册为欧盟商标。
2、问题二:如果欧盟商标被驳回,有哪些补救措施?
解答:如果欧盟商标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成员国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申请人还可以不服EUIPO决定,上诉至EUIPO内部的上诉委员会,甚至上诉至欧盟普通法院和欧盟司法法院。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因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咨询专业机构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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