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通用词?
通用词是指在某一领域或行业中广泛使用的、不具有特定指向性的词汇,它们通常描述的是一类事物、行为或特性,而不是某个特定的品牌、产品或服务。
为什么需要注册通用词商标?
虽然通用词本身不具备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但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希望将通用词与自己的品牌或产品关联起来,以增强品牌识别度和市场竞争力,一些企业可能会通过使用通用词作为商标来规避他人对其商标的侵权指控。
二、通用词商标注册的条件
显著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企业在申请通用词商标时,必须确保该商标具有一定的显著性,能够使消费者将其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
非功能性要求
通用词作为商标使用时,不得具有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功能,这是因为如果一个通用词具有这些功能,那么它就可能被视为对商品的直接描述,从而不符合商标注册的要求。
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企业在申请通用词商标时,还需要确保所申请的商标不会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否则,即使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了该商标,也可能因为侵犯他人权利而被撤销。
三、通用词商标注册的程序
查询商标是否可注册
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企业需要进行商标查询,以确定所申请的商标是否已经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可以通过访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准备商标注册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企业在申请通用词商标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商标注册材料,包括商标图样、商品/服务分类表等。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企业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电子化申请制度,企业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请。
等待审查结果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是检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实质审查则是对商标是否符合注册条件进行判断,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发出补正通知书或驳回通知书,申请人需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材料。
公示期
经过审查合格的商标注册申请会在《商标公告》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任何人都可以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如果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那么商标局将颁发商标注册证。
四、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何提高通用词商标的显著性?
答:要提高通用词商标的显著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创新设计:通过对通用词进行独特的字体设计、颜色搭配等方式,使其具有独特的视觉效果;
2、组合使用:将通用词与其他具有显著性的要素(如图形、字母等)组合在一起使用;
3、长期使用:通过长期的宣传和使用,使消费者逐渐将通用词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
问题2:如果我的通用词商标被他人提出异议怎么办?
答:如果您的通用词商标在公示期内被他人提出异议,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应对:
1、协商解决:与异议人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提交证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您的商标具有显著性和合法性;
3、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果且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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