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复审流程包括:收到驳回或异议通知后,申请人在15天内提交复审申请;准备并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复审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后作出裁定,维持或撤销原决定。,
“1、申请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复审的书件:
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并认真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4、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
5、受理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6、补正程序: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7、裁定结果: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驳回复审或异议复审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其他复审将做出维持或撤销该商标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8、后续行动: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复审的类型有哪些?
回答:商标复审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问题2:商标复审的申请时限是多久?
回答: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如果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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