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图样:商标注册证上会展示已注册的商标图样,包括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商标注册号:这是商标的唯一识别号码,用于查询和管理。
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显示商标所有者的名称和地址。
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其类别:明确商标专用权覆盖的具体商品或服务范围,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划分。
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有效期):通常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法律效力
法律保护:商标注册证是证明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具有排他性,未经授权他人不得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服务上。
维权依据:在发生商标侵权时,注册证是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请求行政保护的关键证据。
3、专用权范围
专用权仅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指定的地域范围内。
若商标中含有不能独立专用的部分(如通用名称、描述性词汇等),则这些部分不享有专用权。
4、续展与变更
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否则可能影响商标权的行使和保护。
5、转让与许可
转让: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合法手续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转让后原注册人不再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许可: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但需报商标局备案。
6、撤销与无效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或者使用注册商标违反法律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无效: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被宣告无效。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问题2:商标注册证丢失或破损后如何补办?
答:如果商标注册证遗失或破损,商标注册人应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补发商标注册证的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准备相关文件,包括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商标注册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可能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将准备好的文件提交至商标局受理窗口或通过网上系统进行提交。
3、商标局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审查合格,商标局将在规定时间内补发商标注册证。
需要注意的是,补发商标注册证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仔细阅读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最新指南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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