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与法律依据
共有商标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的同一商标,这一概念首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体现了知识产权共有的法律实践。
二、特征
1、主体的复数性:共有商标权的主体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权利的单一性:共有商标权是一个商标权而不是数个商标权,共有是指对同一商标的共有而不是对数个商标的共有。
3、独立性:共有商标权不会因为它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种类的多少而有所差异。
三、取得方式
1、原始取得: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从而获得商标权。
2、继受取得:包括转让取得、继承取得和承继取得三种方式。
转让取得:通过合同的方式取得共有商标权,可以是共有人之间的份额转让,也可以是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通过合同方式共同受让商标权。
继承取得:自然人通过继承、遗产分配的方式取得共有商标权。
承继取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合并、分立的方式取得共有商标权。
四、性质
商标权的共有属于准共有,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有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在法律适用上,除了适用特别法的规定外,还要适用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一般规定。
五、案例分析
在“BEIRENTSK及图形”商标驳回复审案中,商评委认定该案申请商标为共有商标,因为其符合《商标法》第五条规定的共有商标特征,且申请人之间存在共同申请行为并愿意成为共有商标权人的意思表示。
六、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何确定共有商标的权利归属?
解答:共有商标的权利归属应根据商标注册申请时的共有协议或合同来确定,如果申请人之间没有明确约定,则视为共同共有,在共有关系终止时,应依据共有协议或合同进行分割,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按份共有,但应有明确的份额划分。
问题2:共有商标可以单独转让吗?
解答:不可以,共有商标的转让必须经过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且需要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如果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转让共有商标,该转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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