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等:这些标志是国家的象征,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如“中南海”、“紫光阁”等,这些名称具有特殊政治意义,不允许注册为商标。
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除非得到该国政府的同意,否则禁止注册。
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需经该组织同意或不易误导公众的情况下才可注册。
官方标志和检验印记:如长城标志、方圆质量认证标志等,需要经过授权才能注册。
红十字和红新月:这些标志是国际性救助组织的象征,禁止注册。
2、具有歧视性和欺骗性的标识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如“支那”、“黑奴”等,这些标志违反了法律对各民族平等对待的原则。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识:起死回生”、“妙手回春”,这些标识容易误导消费者,不允许注册。
3、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识:任何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都不得注册。
4、地理标志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通常不得作为商标,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误导性地理标志:如果商品并非来源于所标示的地区,且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
5、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
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如“苹果”用于水果类商品,这种标识无法区分商品来源。
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纯棉”用于服装,这种标识不具备显著性。
缺乏显著特征的其他标志:如过于简单的线条或颜色组合,无法起到区分商品的作用。
6、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标识
他人依法取得的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等:如果申请的商标与这些权利冲突,则不予注册。
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如果申请的商标与这些特有名称或包装装潢相同或近似,也不予注册。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如果申请的商标与他人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近似,可能误导公众,也不予注册。
7、三维标志
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如苹果的形状用于水果类商品,这种形状无法起到区分作用。
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如剃须刀的形状,这种形状是为了实现特定功能所必需的。
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如珠宝盒的形状,这种形状增加了商品的价值,但不具备显著性。
8、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驰名商标
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复制、摹仿或翻译: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上的复制、摹仿或翻译: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以下是两个关于商标注册的问题及其解答:
问题1:为什么“红十字”和“红新月”不能注册为商标?
答:“红十字”和“红新月”是国际性救助组织的象征,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多数国家禁止将其作为商标使用,以保证这些组织的顺利开展救助活动。
问题2:为什么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不能注册为商标?
答: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违反了法律对各民族平等对待的原则,注册这类商标可能会引起社会不满和法律纠纷,因此被禁止注册。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219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