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初审公告的定义
商标初审公告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作为对商标申请人的通知,这一公告并不等同于商标注册成功,而是商标注册流程中的一个阶段性公示。
二、商标初审公告的意义
1、接受社会监督:初审公告将申请商标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特别是让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有机会在此期间提出异议。
2、保护在先权利:通过公告期,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情况,从而保护在先商标专用权。
3、提高注册质量:初审公告使商标注册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有利于保证商标注册工作的质量。
初审公告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初步审定的商标图样、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申请人的名义及地址;
商标申请的日期和申请号;
初步审定的法律依据;
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商标局的联系方式等。
四、商标初审公告后的流程
1、公告期:初审公告发布后,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公告期,在此期间,任何人如认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异议处理: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会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陈述事实和理由,并进行调查核实,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还可能延长六个月。
3、注册公告:如果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裁定不成立,商标局会在公告期满后刊登注册公告,该商标正式被核准注册。
五、商标初审公告期注意事项
在初审公告期内,即使没有人提出异议,也不代表商标注册已经成功,仍需等待公告期结束并经过后续程序。
如果收到异议通知,应及时作出合理的异议答辩,提升商标注册成功率。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商标初审公告期是多久?
答:商标初审公告期为三个月。
问题二:商标初审公告期内有人提出异议怎么办?
答:如果有人在初审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商标局会听取双方陈述事实和理由,并进行调查核实,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还可能延长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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