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程
1、早期阶段: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各国的商标主管机关根据本国国情制定各自的商品分类表,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这种分散的状态给商标事务带来了不便。
2、尼斯协定的签订:为了适应国际交往的需要,一些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有一个统一的国际商标注册用商品分类表,在1957年6月15日,法国、比利时等21个国家签订了《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简称尼斯协定),建立了尼斯联盟,尼斯协定于1961年4月8日正式生效,尼斯联盟成员国开始采用共同的商品分类表。
3、后续修订与发展:自尼斯协定签订以来,尼斯分类表已经进行了多次修订,尼斯联盟专家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对尼斯分类第十版2013文本的修改,形成了尼斯分类第十版2014文本(简称NCL(102014)),我国作为尼斯联盟成员国,也相应执行了这些修订后的分类表。
分类结构
尼斯分类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按照类别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另一部分是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尼斯分类共包含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项目11个类别,共有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
每个类别都有一个标题,概括了本类所包含的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及范围,第一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等。
应用与影响
尼斯分类在商标检索、审查和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有助于商标申请人确定其商标适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时也便于商标审查员进行商标近似性的比对和判断,尼斯分类还促进了国际间商标事务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了商标事务的处理效率。
商标国际分类是商标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历程和分类结构对于理解和应用商标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220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