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八)项。
2、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相关解释
1、同我国的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判定为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形
商标的文字、字母构成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的。
商标的含义、读音或者外观与我国国家名称近似,容易使公众误认为我国国家名称的。
商标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判定为与我国国家名称近似。
2、同我国的国旗、国徽相同或者近似的
判定为与我国国旗、国徽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形
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与我国国旗(五星红旗)、国徽的名称或者图案相同或者近似,足以使公众将其与我国国旗、国徽相联系的。
商标含有“五星”、“红旗”字样或者“五星图案”、“红旗图案”,但不会使公众将其与国旗相联系的,不判为与我国国旗、国徽相同或者近似。
3、同我国的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判定为与我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形
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与我国军旗的名称或者图案相同或近似,足以使公众将其与军旗相联系的。
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与我国勋章的名称、图案相同或者近似,足以使公众将其与特定勋章相联系的。
4、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判定为与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情形
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与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5、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判定为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形
商标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判定为与外国国旗、国徽、军旗的名称或者图案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形
商标与外国国旗、国徽、军旗的名称或者图案相同或者近似的。
6、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判定为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形
商标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7、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判定为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形
商标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8、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判定为与“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形
商标的文字构成、图形外观或者其组合与“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图案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的。
商标的文字构成、图形外观足以使公众将其误认为“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图案的。
9、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判定为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情形
商标的文字构成与民族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并丑化或者贬低特定民族的。
商标带有种族歧视性的。
10、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判定为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情形
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夸大宣传其指定使用商品的质量等特点,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11、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判定为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情形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
判定为具有政治上不良影响的情形
与国家、地区或者政治性国际组织领导人姓名相同或近似的。
有损国家主权、尊严和形象的。
由具有政治意义的数字等构成的。
与恐怖主义组织、邪教组织、黑社会名称或者其领导人物姓名相同或近似的。
判定为有害于种族尊严或者感情的情形
有害于种族尊严或者感情的。
判定为有害于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间信仰的情形
有害于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间信仰的。
判定为与我国各党派、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或者组织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形
与我国各党派、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或者组织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判定为与我国党政机关的职务或者军队的行政职务和职衔的名称相同的情形
与我国党政机关的职务或者军队的行政职务和职衔的名称相同的。
判定为与各国法定货币的图案、名称或者标记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形
与各国法定货币的图案、名称或者标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判定为容易误导公众的情形
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的。
公众熟知的书籍的名称,指定使用在书籍商品上的。
公众熟知的游戏名称,指定使用在游戏机或者电子游戏程序的载体等商品及相关服务上的。
公众熟知的电影、电视节目、广播节目、歌曲的名称,指定使用在影视、音像载体的电影片、电视片、唱片、光盘(音像)、磁带等商品及相关服务上的。
商标由企业名称构成或者包含企业名称,该名称与申请人名义存在实质性差异,容易使公众发生商品或者服务来源误认的。
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12、含有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的情形
商标文字构成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同,但字形、读音近似足以使公众误认为该地名,从而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含有公众知晓外国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的情形
商标文字构成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同,但字形、读音近似足以使公众误认为该地名,从而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商标文字构成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同,但字形、读音近似足以使公众误认为该地名,从而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的情形
商标文字构成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同,但字形、读音近似足以使公众误认为该地名,从而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商标由本条以外的公众熟知的我国地名构成或者含有此类地名,使用在其指定的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的情形
商标由本条以外的公众熟知的我国地名构成或者含有此类地名,使用在其指定的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商标所含地名与其他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相互独立,地名仅起真实表示申请人所在地作用的
不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商标所含地名与其他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相互独立,地名仅起真实表示申请人所在地作用的。
第二部分 商标显著特征的审查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三)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五十三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五十四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五十五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五十八条。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五十九条。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六十条。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六十一条。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六十二条。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六十四条。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六十五条。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六十六条。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六十七条。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六十九条。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七十条。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七十一条。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七十二条。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七十三条。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七十四条。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七十五条。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七十六条。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七十七条。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七十八条。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七十九条。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八十条。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八十一条。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八十二条。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八十三条。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八十四条。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八十五条。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八十六条。
4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八十七条。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八十八条。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八十九条。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九十条。
4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九十一条。
4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九十二条。
4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九十三条。
4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九十四条。
4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九十五条。
4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九十六条。
5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九十七条。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九十八条。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九十九条。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条。
5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零一条。
5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零二条。
5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零三条。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零四条。
5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零五条。
5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零六条。
6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零七条。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零八条。
6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零九条。
6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一十条。
6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6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6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6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6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6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7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7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7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7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二十条。
7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7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7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7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7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7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8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8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8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8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三十条。
8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8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8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8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8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8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9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9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9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9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四十条。
9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9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9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9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9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9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10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10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10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五十条。
10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10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10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10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108、《中华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六十条。
11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11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11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11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一百七十条。
120、《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一节第三百九十九条至第四百零三条。
121、《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二节第四百零四条至第四百零七条。
122、《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三节第四百零八条至第四百零九条。
123、《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四节第四百一十条至第四百一十一条。
124、《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五节第四百一十二条至第四百一十三条。
125、《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六节第四百一十四条至第四百一十五条。
126、《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七节第四百一十六条至第四百一十七条。
127、《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八节第四百一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
128、《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九节第四百二十条至第四百二十一条。
129、《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十节第四百二十二条至第四百二十三条。
130、《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十一节第四百二十四条至第四百二十五条。
131、《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十二节第四百二十六条至第四百二十七条。
132、《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十三节第四百二十八条至第四百二十九条。
133、《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十四节第四百三十条至第四百三十一条。
134、《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十五节第四百三十二条至第四百三十三条。
135、《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十六节第四百三十四条至第四百三十五条。
136、《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十七节第四百三十六条至第四百三十七条。
137、《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十八节第四百三十八条至第四百三十九条。
138、《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十九节第四百四十条至第四百四十一条。
139、《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二十节第四百四十二条至第四百四十三条。
140、《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二十一节第四百四十四条至第四百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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