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与目的
定义: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报告。
目的: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在授权前未进行实质审查,因此引入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以避免过大范围的专利权被滥用,同时限制这类专利的维权程序。
2、请求流程
请求主体: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被控侵权人均可作为请求主体。
办理方式:可以选择邮寄办理或Conline电子办理。
审查期限:收到请求书和费用缴纳后的2个月内。
请求费用:2400元。
3、
检索基本情况:包括专利号、申请日、专利权人等信息。
检索报告:详细记录检索的关键词、IPC分类以及检索到的文件。
评价意见:涉及的法条和无效条款基本一致,但除了保密审查条款外。
4、作用与价值
审理依据: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可以要求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证据。
了解专利稳定性: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评价报告了解其专利的法律稳定性,以便在维权前做出正确判断。
应对侵权纠纷:作为资料储备,以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专利侵权纠纷。
5、注意事项
非行政决定: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或者无效决定,也不与专利无效决定有直接联系。
可更正性:如果请求人或专利权人认为评价报告存在需要更正的错误,可以在收到报告后两个月内提出更正请求。
单一性: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报告。
6、表格部分与说明部分
表格部分: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填写要求参见《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七章第12节的规定;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需清楚记载检索的领域、数据库、对比文件等内容。
说明部分:对专利是否符合授予条件给出明确上文小编总结,必要时引证对比文件。
相关问题与解答栏目
问题1: 什么是专利权评价报告?
答: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出具的报告,主要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问题2: 谁可以请求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答: 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被控侵权人均可以请求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问题3: 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作用是什么?
答: 专利权评价报告主要用于了解专利的稳定性和含金量,作为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专利侵权纠纷的资料储备,同时也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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