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
与国家名称、国旗等相同或近似: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相同或者近似,且未经相关授权,会被驳回。
带有民族歧视性或欺骗性:若商标具有民族歧视性或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也会被驳回。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薰樱子”商标因涉及日本著名AV女演员而被驳回。
2、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他人已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会被驳回。
侵犯他人姓名权、著作权等:除了侵犯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外,申请注册商标也不能侵犯他人的姓名权、著作权等,尤其是明星等公众人物的姓名。
3、商标缺乏显著性
通用名称或描述性词语: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如“手机”、“酒店”等。
过于简单或普通:如果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从而被驳回。
4、商标近似导致混淆
字形、读音、含义等方面近似: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等方面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5、商标查询不力或盲查期问题
商标查询不准确:由于商标代理机构的专业水平不同,如果遇到不专业或经验少的代理机构,查询结果可能不准确,导致申请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
盲查期导致的驳回: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存在盲查期,即从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到商标局录入电脑的这段时间内,如果有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后申请的商标就会被驳回。
6、其他原因
审查员的主观标准:每个审查员对商标有不同的理解,可能在这个审查员看来近似的商标,在另一个审查员看来不存在近似问题,这也是商标无法百分百保证成功注册的重要原因。
恶意抢注:为了防止恶意抢注,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商标被驳回了,还能再申请吗?
A1: 如果商标被驳回了,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如果复审仍然不通过,申请人还可以选择放弃复审或继续进行法律途径争取权益。
Q2: 如何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A2: 为了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申请人可以提前进行商标查询和排查,避免与在先权利冲突;设计独特的商标图案和文字,增加显著性;同时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申请和查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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