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类:包括肉制品、干果、豆腐制品、食用油等直接或间接食用的食品。
第30类:包括调味品、糕点、方便食品等需要二次加工才能供食用的食品。
第31类:包括新鲜水果、蔬菜、活动物等未加工的出产可食用的食品。
第32类:包括饮料、果汁、矿泉水、啤酒等液体为主的食品。
第33类:包括白酒、红酒、葡萄酒、白兰地等含酒精饮品。
2、重要类别
第35类:涉及店招、销售、代理、特许经营、加盟连锁、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第39类:涉及物流、配送、仓储等服务。
第40类:涉及食品加工、饮料加工等生产环节。
第44类:涉及营养与饮食指导、保健等服务。
3、关联类别
第1类:涉及食品防腐用化学品、增甜剂、食品工业用谷蛋白、葡萄糖等。
第2类:涉及食品着色剂、色素等。
第3类:涉及厨房用去油渍油,清洁制剂、洗洁精等。
第5类:涉及医用营养品,人用膳食补充及婴儿食品等。
第6类:涉及厨房用金属台、金属柜、金属容器等。
第7类:涉及厨房家用器具、家用机械、食品加工用电器具等。
第11类:涉及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烘焙、蒸煮设备)。
第12类:涉及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器装置。
第16类:涉及保鲜膜、餐巾纸、宣传册、报纸、期刊、生活用纸等。
第17类:涉及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
第18类:涉及手罩、手套、洗涤用手套等。
第20类:涉及餐具柜、桌、椅、凳等。
第21类:涉及家用或厨房用容器,如桶、盆(储水或贮物器),所有容器都由木、蜡、金属、胶合板制成。
第24类:涉及纺织品壁挂、地毯、垫席等。
第26类:涉及花边和刺绣,饰带和编带;纽扣,领钩扣,饰针和缝针;假花等。
第27类:涉及地毯、垫席等。
第37类:涉及厨房设备的安装与维修服务。
食品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应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和未来发展规划,合理选择并注册相关类别的商标,以全面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企业还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竞争对手的商标布局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自己的商标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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