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已初审是指商标申请在提交到商标局后,经过初步审核并符合注册条件,被商标局列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中的一种情况,以下是对商标已初审的详细说明:
1、定义与意义:
商标初审公告是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其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而进行的公告,这一步骤主要是为了将申请的内容公布于众,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并不等于已经核准注册,商标申请人尚未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只有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裁定不成立的情况下,由商标局刊登注册公告,该商标才正式予以核准注册。
2、:
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信息,包括申请人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商标图样,以便于公众识别。
商标类别,根据《国际商标分类表》归入相应的类别。
商标申请日期,即商标注册申请提交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时间。
商标初审公告期,为期3个月,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3、公告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经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如认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做出决定,如果异议成立,该商标可能会被驳回;如果异议不成立,该商标将继续注册程序,进入下一个阶段——商标注册公告期。
4、注意事项:
对于申请人来说,商标初审公告是一个重要的阶段,在公告期内,申请人应该密切关注是否有异议提出,并及时应对,如果有人提出异议,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进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商标初审公告期间可以提出异议吗?
答:是的,商标初审公告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做出决定,如果异议成立,该商标可能会被驳回;如果异议不成立,该商标将继续注册程序。
问:商标初审公告期结束后是否意味着商标已经注册成功?
答:不是的,商标初审公告期结束后并不意味着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只有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裁定不成立的情况下,由商标局刊登注册公告,该商标才正式予以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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