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和定义
签订时间:1891年4月14日
修订历史:该协定在1900年、1911年、1925年、1934年、1957年、1967年及1979年进行了多次修订。
目的:马德里协定旨在简化国际商标注册程序,使商标所有者能够在多个国家获得保护,而无需分别在每个国家提交申请。
2、
特别同盟的组成:由适用本协定的国家组成。
国际注册申请的内容:包括商标原属国的注册当局证明、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说明、颜色作为显著特点的要求等。
领土限制和领土延伸:允许缔约国通过通知总干事来限制或延伸商标的国际保护范围。
国际注册的效力和有效期:国际注册的有效期为20年,可续展,且从国际注册日起满5年后与原属国注册相独立。
3、成员国和覆盖范围
成员国数量:截至2021年,马德里联盟共有108个缔约方,覆盖124个国家。
主要经济体成员:包括美国、欧盟、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瑞士等。
4、申请流程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需要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者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是中国国籍。
办理途径: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在线提交,也可以到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包括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外文申请书(MM2表格)、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等。
5、常见问题解答
Q1: 什么是马德里协定缔约方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
A1: 协定缔约方是指加入“马德里协定”的国家,目前已无纯协定缔约方;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加入“议定书”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纯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只加入“议定书”而未加入“协定”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Q2: 是否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A2: 不是,申请人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也可直接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马德里协定是一个旨在简化国际商标注册流程的国际条约,通过这一体系,商标所有者可以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保护,而无需分别在每个国家提交申请,该协定自1891年签订以来,经过多次修订,现已成为全球范围内广泛认可的商标注册国际标准。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222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