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管理,以下是对商标注册管理部门的具体介绍:
1、历史沿革
初期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商标注册工作最初由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
恢复阶段:1978年国家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后,内设商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
整合阶段: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2、具体职责
审查注册:承担商标审查注册、行政裁决等具体工作。
政策制定:参与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参与规范商标注册行为;参与商标领域政策研究。
信息化建设:参与商标信息化建设、商标信息研究分析和传播利用工作。
业务指导:承担对商标审查协作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商标审查队伍的教育和培训。
3、机构设置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等多个职能处,编制405人。
4、地方受理
县级以上(以省会城市、地级市为主)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受工商总局商标局委托,在地方政务大厅或注册大厅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代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等业务。
5、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咨询电话:01063218500
相关问题与解答
1、商标注册可以自行办理吗?
答:是的,国内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选择自行办理商标注册,还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如何申请商标注册?
答: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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