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立体商标?它与平面商标有何不同?

立体商标是由三维标志或含有其他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包装物或其他三维标志。

立体商标,是指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它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它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其他三维标志。

一、立体商标的起源与发展

世界上最早对立体商标进行保护的国家是法国,早在1858年,法国吉百利公司生产了一种带有槽形的巧克力,这种形状的巧克力被消费者广泛接受并成为吉百利品牌的代表,当其他公司开始生产类似形状的巧克力时,吉百利公司的销售量大幅下降,最终法院裁定禁止其他公司生产这一形状的巧克力,从而确立了立体商标的法律地位,从那时起,对立体商标的保护逐渐发展起来,目前全球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立体商标给予注册保护。

二、立体商标的种类与表现形式

立体商标根据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种表现形式:

种类 描述 示例
单纯的立体形状 仅由商品本身的立体外形形成的商标 费列罗巧克力
带有文字或图形成分的商品或商品包装物形状 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商品外形包装物的外形,另一部分是凸起或凹进的文字或图形 带有凹形文字和图形的香皂
商品包装物的外形 仅由商品包装物的立体外形形成的商标 迪奥香水“真我香水瓶身”
商品广告物的立体形状 商标与商品或服务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仅仅是一个立体标志 麦当劳的大“M”商标

三、立体商标的注册条件

1、合法性原则:立体商标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也不能在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产源方面欺骗消费者。

2、显著性原则:立体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能够使消费者将其与特定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

3、非功能性原则:立体商标不得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也不得是取得某种技术效果所必需的形状,钻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不能注册为立体商标。

4、非美感原则:具有美学功能的立体形状不能作为立体商标注册,以避免扭曲商标的宗旨并损害版权和外观设计权。

四、立体商标的审查方法

1、与商品无关的装饰性外形商标:这类立体商标的审查类似于平面商标的审查,只要其正面照片所呈现出的平面图形可以当作平面商标注册,这个立体标志一般来说就能注册。

2、带有文字或图案成分的商品或包装物外形商标:不对商品或包装外形是否具有显著性或是功能性进行审查,只要文字或图案作为平面商标可以注册,这类立体商标就可以注册。

3、商品包装的外形和商品本身的外型商标:这两类立体商标的审查非常严格,要审查立体商标保护一般性原则和特殊原则的所有要求。

五、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为什么有些立体形状不能注册为立体商标?

答:有些立体形状不能注册为立体商标是因为它们可能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或者是取得某种技术效果所必需的形状,这些形状缺乏显著性,不能起到区别商品出处的作用,具有美学功能的立体形状也不能作为立体商标注册,以避免扭曲商标的宗旨并损害版权和外观设计权。

问题2:立体商标相比平面商标有何优势?

答:立体商标相比平面商标具有更强的视觉冲击力,更能识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由于其独特性和显著性,立体商标往往更容易被消费者记住和识别,有助于塑造品牌形象和提高市场竞争力。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222953.html

(0)
观察员观察员
上一篇 2024年11月4日 19:18
下一篇 2024年11月4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