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包装商标可能属于第16类、第17类或第20类。
塑料包装商标属于第16类和第20类,以下是对这两个类别的详细介绍:
1、第16类
核心类别:第16类主要涉及纸及不属别类的塑料包装物品,如食品用塑料装饰品、塑料垃圾袋、家用食品塑料包装袋等。
具体项目:包括包装用纸袋或塑料袋(信封、小袋)、纸制或塑料制垃圾袋、包装用塑料膜、塑料气泡包装膜、垫货盘用可伸展塑料膜、宠物垃圾处理用塑料袋等。
2、第20类
核心类别:第20类主要包括家具、家具部件、软垫,以及非金属容器,如塑料包装容器、塑料周转箱等。
具体项目:包括塑料包装容器、木箱或塑料箱、电缆或管道用塑料挂钩、塑料梯、塑料水管阀、电缆和管道用塑料夹等。
塑料包装商标的申请应重点关注第16类和第20类,这两类涵盖了大部分与塑料包装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在申请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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