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是专利申请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不仅是读者了解专利的第一眼内容,也是专利审查员对该专利的第一印象,一个好的专利名称能够准确、全面地反映专利的主题和类型,同时避免使用非技术词语和含糊的表达。
专利命名规则
1、一致性:请求书中的发明名称和说明书中的发明名称要一致。
2、全面性:名称应简短、准确地阐明发明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主题和类型。
3、非技术词语:名称中不得含有人名、单位名称、商标、型号等非技术词语。
4、含糊词语:名称不得含有语意含糊的词语,如“及其他”、“及其类似物”等。
5、字数和标点符号:名称不得超过40个字,且不得含有句号、顿号、逗号、括号、引号、书名号、斜杠、反斜杠、破折号、省略号等标点符号。
6、避免撞车:不要与其他现有专利名称近似,注意加以区别。
专利命名方式
1、仅有发明内容的客体:这种方式直接描述发明的核心内容,但可能范围较窄。
2、被形容词限定的技术或产品:一种+描述定位词+种类词”,这种方式需要注意用最少的限定描述词语来清晰表达产品与现有发明的区别。
专利名称的价值
专利名称是公众了解专利的第一窗口,对于审查员而言,它是对发明的第一印象,合理命名专利名称非常关键,一个好的专利名称应该具有实际的语义,清晰但简明地指出发明内容的客体,并体现技术方案或设计的类型,如果名称中含有能代表该专利新颖性的构成元素,那将是一个非常好的专利名字。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为什么专利名称中不能含有非技术词语?
答:专利名称中不能含有非技术词语,因为非技术词语(如人名、单位名称、商标、型号等)不能准确反映专利的技术内容和创新点,可能会误导公众和审查员对专利的理解,为了确保专利名称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必须避免使用这些非技术词语。
问题2:专利名称的字数和标点符号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专利名称的字数不得超过40个字,且每个字母、数字或标点符号算半个字,在标点符号方面,专利名称中不得含有句号,也不得含有顿号、逗号、括号、引号、书名号、斜杠、反斜杠、破折号、省略号等使语意不明确的标点符号,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专利名称的简洁性和明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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