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的商标类别
1、核心类别
第39类:涉及旅游观光、旅行安排、旅行社服务、商品包装和物流运输等。
第41类:包括俱乐部、组织表演演出、休闲娱乐、假日野营娱乐服务和教育培训等。
第43类:涵盖餐厅、酒店、茶馆和住宿等,提供旅游途中食物和饮料服务以及临时住宿等。
第35类:销售、店招、广告宣传、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交易会、艺术演出的商业管理、寻找赞助等。
2、重要类别
第14类:珠宝、首饰、宝石及贵重金属制纪念品等。
第18类:旅行包、旅行用具、伞、登山杖等。
第06类:金属纪念章、金属纪念牌、普通金属艺术品、钥匙链、金属挂件等。
第09类:电子地图、导航器、太阳镜、旅游用电子产品等。
第20类:镜子、竹木工艺品、(木、蜡、石膏或塑料)艺术品、漆器工艺品、羽兽毛工艺品、软木工艺品等。
第21类:旅行饮水瓶、花瓶、编织品制桶、茶具、瓷器或玻璃艺术品、梳子、水晶工艺品等。
第24类:绣花枕套、纺织品壁挂、丝织美术品、丝绣图画、装饰织品、绣花图案布、床上用品等。
第25类:服装、鞋、帽等。
第26类:绣花饰品、花哨的小商品(绣制品)、花彩装饰(绣制品)、绳编工艺品、服饰品等。
第28类:户外娱乐器械、护具、娱乐用品(棋牌、玩具、钓具等)。
3、关联类别
第29类:肉罐头、干果(坚果)、泡菜(腌制蔬菜)、食用菌干、枸杞、中草药材、人参等。
第30类:茶、茶饮料、糖(调味品)、方便面、冰淇淋、矿泉水、饮料、矿泉水;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矿泉水;不含酒精的饮料饮料。
第31类:新鲜的农副产品,如种子、饲料、动物饲料添加剂、牲畜、新鲜水果和蔬菜等。
第32类:矿泉水、饮料、矿泉水;酒(饮料)、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矿泉水;不含酒精的饮料饮料。
第33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如白酒、红酒等。
第34类:烟草,包括香烟、雪茄烟、纸烟等。
第40类:材料加工,如食品加工、服装加工、纺织品加工等。
第42类:网站、互联网、公众号、团购(电商)等。
旅游行业涉及多个类别,企业在注册商标时需要综合考虑自身业务范围和发展需求,选择合适的类别进行注册,也要注意商标的独特性和显著性,避免与已有商标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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