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同侵权是指被控侵权的技术方案与专利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在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方面有所不同,但如果对应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的特征,则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仍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一、等同侵权的定义
等同侵权是专利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允许专利权人对那些虽然不完全符合专利权利要求的字面描述,但在实质上与其发明创造等同的第三方实施行为进行维权,这种侵权形式的存在,是为了弥补严格字面解释可能带来的不公平,确保专利权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二、等同侵权的判定原则
1、技术特征对比:需要将被控侵权的技术方案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进行逐一对比,如果两者在字面上完全一致,则构成相同侵权;如果存在差异,但满足等同侵权的条件,则可认定为等同侵权。
2、等同特征的认定:等同特征是指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相比,虽然表述不同,但在技术上具有可替换性,即能够实现相同的功能和效果,且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这种替换是显而易见的。
3、整体效果考量:在判定等同侵权时,不仅要考虑单个技术特征的等同性,还要从整体上考量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实现了与专利技术方案相同或相似的技术效果。
三、等同侵权的法律依据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为等同侵权的判定提供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等同侵权的判定标准和适用范围。
四、等同侵权的案例分析
1、案例一:某公司拥有一项关于一种新型发动机的发明专利,其权利要求中明确描述了发动机的特定结构和工作原理,后来,市场上出现了一种结构略有不同的发动机,但其工作原理与该公司的专利发动机完全相同,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虽然两种发动机在结构上存在差异,但这种差异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且不影响发动机的整体功能和效果,因此判定该竞争对手的行为构成等同侵权。
2、案例二:一家公司拥有一项关于电子设备散热系统的专利,其权利要求中详细描述了散热系统的具体构造和材料选择,另一家公司生产了一种散热性能更好、但构造和材料均有所不同的散热系统,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通过对比两种散热系统的技术特征和整体效果,发现虽然两者在字面上不一致,但后者在实质上实现了与前者相同甚至更好的散热效果,且这种改进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因此认定后者构成等同侵权。
五、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如何区分等同侵权与相同侵权?
答:相同侵权是指被控侵权的技术方案完全落入了专利权利要求的文字描述范围内,即两者在字面上完全一致,而等同侵权则是指虽然两者在字面上不完全一致,但在实质上具有相同的技术特征和效果,且这种等同性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问:在判定等同侵权时,如何确定“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水平?
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是一个假设的“人”,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在判定等同侵权时,法官会基于这一标准来评估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与专利技术方案之间的等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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