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侵权,通常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以下是对商品侵权的详细说明:
1、商标侵权构成要件
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所以及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以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行为。
相同或近似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包括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等。
同种或类似商品: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客观混淆可能性: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涉案商品是由注册商标权利人生产或提供,或与注册商标权利人存在某种关联。
无免责事由:如销售者能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侵害他人注册商标,并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且说明侵权商品的提供者,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2、商标侵权行为类型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使用: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近似商标的使用: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更换注册商标并重新投入市场: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其他损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攀附驰名商标声誉、重复侵权行为等。
3、商标侵权赔偿标准
实际损失赔偿: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侵权获利赔偿: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许可使用费倍数赔偿:权利人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惩罚性赔偿: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4、典型案例分析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市小米贸易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小米科技公司在第9类手提电话等商品上注册了“小米”商标,而昌启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网站及实体店的显著位置突出使用“小米”字样,并在百度搜索关键字中设置与小米公司相关的关键词,导致消费者误认昌启公司与小米公司存在特定联系,从而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5、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相同或类似商品判定:根据《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判断涉嫌侵权的商品是否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
相同或近似商标判定:根据《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判断涉嫌侵权的商标是否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混淆可能性判定: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和认知力为标准,采用隔离观察、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比对的方法进行认定。
6、商标侵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共三十八条,对商标的使用、同一种商品、类似商品、相同商标、近似商标、容易混淆、销售免责、权利冲突等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
7、商标侵权应对策略
对于商标权利人而言,应及时注册商标并获得法律保护,同时加强市场监测和维权行动。
对于销售者而言,应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确保所销售的商品不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对于消费者而言,应提高警惕性,避免购买假冒伪劣商品。
8、商标侵权预防措施
企业应加强商标注册意识,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并取得商标专用权。
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侵权行为。
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商标保护意识和能力。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何判断两个商标是否构成近似?
答:判断两个商标是否构成近似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文字商标的字形、读音、含义是否近似;图形商标的构图、着色、外形是否近似;文字图形组合商标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形是否近似等,可以通过隔离观察、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比对的方法进行认定,还需考虑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和认知力标准,即以普通消费者的认知水平来判断两个商标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性。
问题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但能证明合法取得且说明提供者的,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答:根据《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且说明提供者的商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免除所有责任,商家仍需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进一步侵权的发生,如果商家明知或应知所销售的商品是侵权商品而仍然销售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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