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注册主管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负责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主管机构,该机构由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整合而成,现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2、商标注册途径与方式
国内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有两种方式:自行办理和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时,需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
3、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注册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及注册公告五个阶段,申请人需在收到驳回通知、异议裁定或其他相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回应,否则视为放弃权利。
4、商标使用与管理
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且无正当理由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可以进行变更、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5、商标争议处理
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存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不服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6、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果发现他人恶意抢注我的商标怎么办?
A1: 如果发现他人恶意抢注您的商标,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请求,商标注册部门会对此类申请进行审查,如认定属于恶意注册,将会依法驳回或宣告无效。
Q2: 如何判断一个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属于恶意申请?
A2: 判断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属于恶意申请,主要考虑申请人是否存在大量申请商标、明显缺乏使用意图、占用公共资源等情形,具体认定时,审查员会综合申请人的历史记录、行业背景及个案证据进行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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