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类别29类主要涉及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制品等食品。
商标注册类别第29类主要涉及食品类商品,包括肉、鱼、家禽和野味等,以下是对该类别的详细介绍:
1、基本介绍
商标分类:第29类商标属于商品商标类别之一,涵盖多种食品类商品。
注册要求:申请人需严格按照相应的商品分类表进行申报,并提交注册申请。
2、具体项目
肉类产品:包括血肠、牛肉清汤、肉汤、牛肉清汤汤料、猪肉食品、牛肉清汤浓缩汁、肉汤浓缩汁、油炸丸子、肉类及肉冻等。
水产品:非活水产品,如鱼类及其制品。
罐头食品:不包括软包装食品,随原料制成品归组。
腌制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
蛋品:蛋及其制品。
奶及乳制品:奶、奶酪、黄油、酸奶和其他奶制品。
油脂产品:食用油和油脂。
其他食品:加工过的坚果、菌类干制品、食物蛋白、豆腐制品、肠衣等。
3、注意事项
排除项:本类不包括非食用油和油脂、婴儿食品、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膳食补充剂、色拉用调味品、裹巧克力的坚果等。
交叉检索:浓肉汁、牛肉清汤、牛肉清汤汤料、肉汤等与2905汤及3016调味肉汁类似;本类似群与第十版及以前版本2906食用蜗牛蛋交叉检索。
4、相关法规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专用权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29类商标涵盖了广泛的食品类商品,从肉类到奶制品,再到油脂和腌制品等,申请人在注册时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商标的正确分类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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