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定义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是指在未获得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商标权人的专用权,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2、法律规定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具体行为认定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具体行为包括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销售侵权商品,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这些行为均可能构成对商标权的侵害。
4、案例分析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北京西贡雨小吃店案中,当事人未经许可在其店铺招牌上使用“鲍师傅”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侵权行为,最终被判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该案例显示了商标法对侵权行为的严格打击态度。
5、执法部门职责
商标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确保市场秩序,执法人员需准确判断侵权行为,依法处理,并对公众进行普法教育,提高社会对商标保护的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6、相关法规解读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详细规定了七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未经授权使用、销售侵权商品、伪造商标标识等,这些规定为商标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规范市场行为。
7、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商标侵权判断标准》明确了商标侵权的判断原则和考量因素,如商标近似情况、商品类似情况、相关公众的认知程度等,这些标准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操作指南,确保执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如何判断两个商标是否构成近似?
答:判断两个商标是否构成近似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商品或服务的类似情况、相关公众的认知程度等,如果两个商标在视觉、听觉或含义上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即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
问:在什么情况下,店铺招牌使用他人商标会构成侵权?
答:店铺招牌使用他人商标会构成侵权的情况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使用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或者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这些行为均可能被视为侵犯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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