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1909是非金属建筑材料及构件的类别,下面将详细介绍该类别:
1、基本
定义:第19类商标主要涉及非金属建筑材料,如土、沙、石料、灰泥、炉渣等,以及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和非金属纪念碑。
范围:这一分类不仅包括常见的建筑材料,还涉及到建筑用的玻璃材料、沥青、柏油及其制品等。
2、具体分类
群组1901:木材;半成品木材;胶合板;建筑用压缩软木;混凝土制信箱;建筑用玻璃砖瓦;路标用玻璃颗粒;建筑用隔热玻璃;平板玻璃;混凝土制信箱;建筑用涂层;建筑用粘合料。
群组1902:土,沙,石料,灰泥,炉渣等;建筑用石灰浆;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不包括另一类);非金属碑。
群组1903:石膏;水泥;一定量的水与水泥、凝固剂或与一种或多种不同类型材料的混合物(用于建筑目的)。
群组1904:石材(C12类亦用);水泥预制构件;非金属普通纪念品。
群组1905:非金属建筑材料及构件(不包括水泥预制构件),柏油,沥青等。
群组1906: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石油用非金属管。
群组1907:非金属非医用软管。
群组1908:非金属百叶窗。
群组1909:非金属建筑材料及构件(不包括水泥预制构件)。
群组1910:非金属建筑物。
群组1911:非金属墓碑。
群组1912:建筑玻璃及玻璃材料。
群组1913:建筑用黏合料。
群组1914:非金属表面处理用制剂。
群组1915:棺椁墓碑。
3、相关说明
第19类商标涵盖了从基础建材到成品构件的广泛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木材、石材、水泥和各种建筑玻璃,这类商标的注册对于建筑行业的企业尤为重要,因为它直接关联到企业的主营业务和市场竞争能力。
在选择注册商标时,企业需要考虑其产品的具体性质和用途,以确保选择的商标类别能够全面覆盖其业务范围,由于建筑材料的特殊性,相关的产品安全和质量标准也是企业在申请此类商标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第19类商标为企业提供了在建筑材料领域内保护其品牌和产品的法律手段,正确理解和应用这一分类,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市场布局和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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