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浴商标属于第11类。
卫浴商标属于第11类,以下是对第11类商标的详细介绍:
1、照明和取暖设备:
灯具、灯泡、弧光灯、电灯等。
暖足器、电暖脚套、电暖器等。
2、烹饪和民用电气加热设备:
面包炉、烤肉铁叉转动器、咖啡豆烘烤机等。
3、供水和卫生用装置:
澡盆、坐浴浴盆、沐浴用设备等。
抽水马桶、盥洗池、卫生间用干手器等。
4、通风和消毒设备:
通风设备、空气净化装置。
消毒设备、海水淡化装置、污水净化设备等。
5、桑拿浴设备和其他相关用品:
桑拿浴设备、矿泉浴盆、蒸汽浴装置等。
6、小型取暖器:
便携式取暖器、非医用电加热垫等。
7、浴室装饰和配件:
浴室墙面装饰、天花板装饰、地面装饰等。
浴室挂件、置物架、毛巾架等。
8、卫浴家具:
浴室镜柜、置物柜、座椅等。
卫浴商标在第11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涵盖了广泛的产品范围,从基本的卫生设备到复杂的供暖和通风系统,以及各种与卫浴相关的配件和装饰品,对于企业来说,正确选择和注册第11类商标是保护自身品牌和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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