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一、特征
1、共有共用: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是多个企业或个人组成的某一组织成员共同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它体现了“共有”和“共用”的特点,即由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2、申请主体特定: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这一组织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如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
3、使用规则严格:集体商标的使用必须制定统一的使用管理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由集体成员在公众的监督下共同遵守。
4、不可转让:集体商标的使用权不可以转让,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
5、与普通商标的区别: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因而有着该组织具有的共同的品质和特点;而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具体经营者,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或所有权人自己可以使用集体商标,但证明商标的注册人或所有人自己不能使用证明商标。
二、意义
集体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受到法律保护,有利于创造该集体的信誉、扩大影响,集体商标的使用本身具有广告效益,有利于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扩大国内市及国际市场的影响力,通过注册集体商标,可以将分散经营的众多中小企业成员联合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集体优势,提高整体竞争能力,抵御大市场风险,集体商标也有助于整合资源、统一质量标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和市场的无序竞争,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和影响力。
三、申请方式
申请集体商标的主体资格范围为“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申请时需要提交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等相关材料。
四、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吗?
答:是的,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
问:集体商标可以转让吗?
答:集体商标的使用权不可以转让,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转让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并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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