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声明
一、商标注册申请声明
商标基本信息
商标名称: XYZ
商标类型: 文字、图形、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全名(或公司全称)、地址、联系方式
商标类别: 根据尼斯分类填写相应类别,如第35类广告销售类
商标使用说明
使用方式: 描述商标的具体使用方式,例如在商品标签、包装、广告中等。
指定颜色: 如果商标包含指定颜色,需说明颜色的色号和具体应用位置。
放弃专用权部分: 如有通用名称或其他部分放弃专用权,需明确说明。
特殊说明
外文商标含义: 若商标为外文或包含外文,需说明其含义。
三维标志说明: 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视图图样及详细说明。
声音商标说明: 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及描述,包括使用场合和方式。
二、相关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商标持有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第四条: 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
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如国名、国旗、国徽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如过于简单的线条、通用名称等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三、常见问题与解答
什么是商标说明?如何填写?
回答: 商标说明是对商标的设计、含义、使用方式等进行简要说明的文件,填写时需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商标的特点和使用方式,如商标为外文或包含外文,应说明含义;如为三维标志或颜色组合,应详细描述其使用方式和颜色色号。
2. 商标注册申请时如何选择商品和服务类别?
回答: 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选择与自身业务相关的类别,通常需要考虑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类别,以及可能涉及的相关类别,以确保全面保护品牌,餐厅业务主要选择第43类,但也可考虑注册第35类广告销售类用于连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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