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商标注册
一、总述
撤销商标注册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这一过程旨在维护商标管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市场秩序,撤销商标注册通常涉及多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不当、注册不当以及存在争议等。
二、撤销情形
1. 使用不当的撤销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
改变注册人名义或地址:未经批准,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
商品粗制滥造: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2. 注册不当的撤销
禁用标志:使用了商标法禁止使用的标志。
欠缺显著性:使用的商标缺乏显著特征,无法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不正当手段注册:通过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
代理人滥用职权:未经授权,代理人或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
含有地理标志: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
侵犯他人在先权利: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等在先权利。
3. 争议撤销
相同或近似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三、撤销程序
1. 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提交材料:包括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两份(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证据材料,以及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裁定书原件。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 评审与决定
书面通知与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并在作出决定、裁定前通知有关当事人。
公开评审:根据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并在公开评审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当事人。
决定与公告: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3. 司法救济
复审申请: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法律后果
被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五、注意事项
撤销注册商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当确保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据材料。
撤销注册商标的程序可能较为复杂且耗时较长,申请人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耐心的等待。
对于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撤销案件,建议申请人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降低风险并提高成功率。
六、相关问题与解答
1. 问题一:如何判断一个注册商标是否因为连续三年未使用而被撤销?
答: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商标局在收到撤销申请后,会给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果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商标局将撤销该注册商标,判断一个注册商标是否因为连续三年未使用而被撤销,主要看注册人在规定期限内是否提供了有效的使用证据或有正当理由说明未使用。
2. 问题二:如果我认为我的注册商标被错误地撤销了,我应该怎么办?
答:如果你认为你的注册商标被错误地撤销了,你有权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确认撤销的具体原因,了解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给出的撤销理由,然后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包括商标注册证、使用证据(如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合同、发票等)、以及能够证明你没有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其他证据,接着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仍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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