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共有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以下是对这45类商标的详细介绍:
1、第一类:化学原料,包括用于工业、科学、农业、园艺、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等。
2、第二类:颜料油漆,包括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绘画、装饰、印刷和艺术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3、第三类:日化用品,包括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等。
4、第四类:工业油脂,包括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灯芯。
5、第五类:医药品,包括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6、第六类:金属材料,包括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管。
7、第七类:机械设备,包括机器和机床;电动工具;搅拌机等。
8、第八类:手工器械,包括手动器具(小型);餐具;冷兵器;不属别类的纸牌;马具。
9、第九类:科学仪器,包括科学、研究、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录制、通讯或信息传输设备;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光盘,DVD盘和其他数字存储介质;投币启动设备用机械装置;收银机,计算机器,数据处理装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灭火设备。
10、第十类:医疗器械,包括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物品;缝合用材料;残疾人专用治疗装置;按摩器械;婴儿护理用器械、器具及卫生用品;紧急情况下对付生理症状的医疗器械。
11、第十一类:灯具空调,包括空气调节设备;电或非电的暖床器,暖水袋,长柄暖床炉;非医用电热垫和电热毯;电水壶;电烹调用具;电热饮料加热器。
12、第十二类:运输工具,包括火车及其零部件;汽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飞机及其零部件(不包括发动机和推进装置);陆、空、海用运载器。
13、第十三类:军火烟火,包括火器和花炮产品;爆炸物;烟火产品;火柴。
14、第十四类:珠宝钟表,包括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及贵重金属盒;钟,表,计时器及其零部件。
15、第十五类:乐器,包括乐器;乐谱架和乐器架;指挥棒。
16、第十六类:办公用品,包括纸,纸板及不属别类的纸和纸板制品;印刷品;书籍装订用材料;照片;文具;装订用具;办公或家庭用胶带或粘胶;美术用品;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不属别类的);印刷铅字;印版。
17、第十七类:橡胶制品,包括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不属别类的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半成品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18、第十八类:皮革皮具,包括皮革和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和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和旅行袋;雨伞、阳伞和手杖;鞭和马具。
19、第十九类:建筑材料,包括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硬管;柏油,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20、第二十类:家具,包括家具及其部件和不属别类的塑料快。
21、第二十一类:厨房洁具,包括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低值货物);梳子及海棉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
22、第二十二类:绳网袋篷,包括绳,除弹性绳外;缆;网织物。
23、第二十三类:纺织纱线,包括纺织用纱、丝。
24、第二十四类:布料床单,包括织物及其替代品;家庭日用纺织品;纺织品制或塑料制帘。
25、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包括服装、鞋、帽。
26、第二十六类:纽扣拉链,包括拉链及其零部件;服装辅;领带饰针。
27、第二十七类:地毯席垫,包括铺地制品。
28、第二十八类:体育器材,包括游戏器具和玩具。
29、第二十九类:食品饮料,包括肉类、鱼类、家禽及野味;肉汁;腌制、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30、第三十类:方便食品,包括咖啡、茶、糖、米、面、面包、糕点及蜂蜜等。
31、第三十一类:饲料种籽,包括没有经过任何为了食用目的处理的田地产物和海产品;活动物;植物种子。
32、第三十二类:啤酒饮料,包括啤酒及其他无酒精饮料。
33、第三十三类:酒类,包括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34、第三十四类:烟草烟具,包括烟草代用品(非医用、非食用);香烟;雪茄;电子香烟。
35、第三十五类:广告销售,包括广告宣传;电视广告;无线电和电子媒体中的商业广告和通讯。
36、第三十六类:金融物管,包括金融管理、组织咨询。
37、第三十七类:建筑修理,包括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38、第三十八类:通讯服务,包括电信。
39、第三十九类:运输旅行,包括观光旅游。
40、第四十类:材料加工,包括材料处理。
41、第四十一类:教育娱乐,包括教育、培训、娱乐服务。
42、第四十二类:科学技术服务与设计服务,包括由人类提供的涉及复杂领域活动的研究、设计、开发、咨询和医学服务。
43、第四十三类:餐饮住宿,包括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44、第四十四类:医疗园艺服务,包括医疗服务。
45、第四十五类:社会法律服务,包括个人或团体的安全服务相关的服务。
问题与解答栏目
问题一:商标注册时如何选择正确的类别?
答:在注册商标时选择正确的类别非常重要,要确定你的业务范围和主要商品或服务,如果你经营一家餐厅,你应该注册第43类(餐饮住宿),还要考虑未来可能扩展的业务领域,如果涉及到多种商品和服务,可能需要注册多个类别,建议仔细阅读《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确保所有相关类别都被涵盖。
问题二:商标注册后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答:商标注册后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注册时选定的类别,这意味着只有在这些类别内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注册商标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在注册时要尽可能全面地覆盖所有相关类别,以避免他人在其他类别中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无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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