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商标注册主要涉及日化用品、洗护、香料等商品,以下是关于第三类商标的详细解析:
1、第三类商标
定义:第三类商标是指根据尼斯分类,在商标分类表上注册的属于第三类的商标。
:主要包括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洗发水;牙膏等。
特别说明:尤其包括人用或动物用除臭剂;室内芳香剂;化妆用卫生制剂等。
排除项目:尤其不包括清洁烟囱用化学制品(第一类);生产过程中用的去渍制剂(第一类);非人用、非动物用除臭剂(第五类);磨石和砂轮(手工具)(第八类)。
2、第三类商标群组分类明细
序号 | 群组编号 | 群组名称 | 注释 | |
1 | 0301 | 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 包括杏仁肥皂、剃须皂、洗发液等 | |
2 | 0302 | 清洁、去渍用制剂 | 包括白垩粉、清洗用洗涤碱等 | |
3 | 0303 | 抛光、擦亮制剂 | 包括擦银器粉末、皮革漂白制剂等 | |
4 | 0304 | 研磨用材料及其制剂 | ||
5 | 0305 | 香料,香精油 | ||
6 | 0306 | 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 | 包括假发粘贴剂、琥珀香水等 | |
7 | 0307 | 牙膏,洗牙用制剂 | ||
8 | 0308 | 熏料 | ||
9 | 0309 | 动物用化妆品 | ||
10 | 0310 | 室内芳香剂 |
3、第三类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显著性要求:申请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避免直接表示:在日用品及化妆品等商品上申请商标时,不应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原料、功能、功效及其他特点。
审查标准:对于“堂、坊、工坊”等表示场所的文字与“精华、本草、劲爽、果萃”等词语的使用,在此类商品的审查中一般会被认为是缺乏显著性的。
4、第三类商标注册流程
查询商标名:申请人需要查询商标名称,确保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已经注册。
提交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初步审定:商标局对申请进行初步审定,公告期为三个月。
核准注册: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将核准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
5、常见问题解答
Q1: 第三类商标包括哪些具体商品?
A1: 第三类商标主要包括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洗发水;牙膏等。
Q2: 如何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可以在第三类商品上注册?
A2: 要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可以在第三类商品上注册,首先需要查询该商标是否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其次要确保该商标不直接表示商品的原料、功能、功效等特点,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类商标注册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商标的定义、包含内容、特别说明、排除项目、群组分类明细、注册注意事项以及注册流程等,在申请第三类商标时,需要仔细了解相关要求和规定,确保申请的商标符合显著性要求,并避免与已有商标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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