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副部级,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1、战略制定与实施
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制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2、保护知识产权
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
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地方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3、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负责专利强制许可相关工作。
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4、审查注册登记与行政裁决
负责商标注册、专利审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
负责商标、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
拟订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5、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6、涉外事务协调
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
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7、其他事项
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
承办涉及港澳台的相关事项。
通过以上职责划分,可以看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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