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立体商标
定义:立体商标,也称为三维商标,是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它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它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包装物或其他三维标志。
起源与发展:世界上最早对立体商标进行保护的国家是法国,自1858年以来,立体商标的保护逐渐发展并被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纳。
2、立体商标的表现形式
商品自身的立体形状:这类商标的特点是仅由商品本身的立体外形形成的商标,费列罗”巧克力。
商品包装的立体形状:这类商标的特点是仅由商品包装物的立体外形形成的商标,例如迪奥香水“真我香水瓶身”。
商品广告物的立体形状:这类商标的特点是商标与商品或服务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仅仅是一个立体标志,例如麦当劳的大“M”商标。
带有文字或图形成分的商品或商品包装物形状:这类立体商标的特点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商品外形包装物的外形,一部分是凸起或凹进的文字这两部分共同组成立体商标,例如带有凹形文字和图形的香皂。
3、哪些标志不能注册立体商标
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麻花、汤圆等。
商品功能所决定的外形:不得注册为商标,如电动剃须刀刀片的形状。
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钻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
4、立体商标的审查方法
与商品无关的"装饰性外形"商标:对这类立体商标的审查类似于平面商标的审查,这种商标的正面照片所呈现出的平面图形可以当作平面商标注册。
带有文字或图案成分的商品或包装物外形商标:对这类立体商标,不对商品或包装外形是否具有显著性或是肯有功能性进行审查,只要文字可图案作为平商标可以注册,这类立体商标就可以注册。
商品包装的外形和商品本身的外型商标:对这两类立体商标,审查非常严格,要审查立体商标保护一般性原则和特殊原则的所有。
5、立体商标注册的要求
合法性原则:同所有的商标一样,立体商标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也不能在商品或服的性质、质量、产源方面欺骗消费者。
显著性原则:不具有显著性就不构成商标,更不能获得商标注册,这一条件在平面商标扩展为三维的立体商标后在基于表明商品来源这一基本前提下同样适用。
非功能性原则:我国《商标法》对三维标志申请注册为立体商标附加了“非功能性”的限制。
6、立体商标的使用
实际使用:如果要将一个平面商标化为立体商标用于商业实践,需要证明该标识已通过大量商业使用具备了足够的“获得显著性”,否则,不能获准注册。
7、立体商标的申请材料与费用
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该商标图样应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费用:官费与一般商标相同,具体费用请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
8、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立体商标是否可以转化为平面商标使用?
A1: 不可以,立体商标和平面商标是两种不同的商标形式,不能互相转化使用,如果将立体商标以平面方式使用,可能会被视为对原立体商标的误用或侵权。
Q2: 如何判断一个立体形状是否具有显著性?
A2: 判断一个立体形状是否具有显著性,需要考虑该形状是否能使相关公众将其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来源相联系,如果该形状独特且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那么它可能具有显著性,如果该形状过于普通或常见,缺乏独特性,那么它可能不具有显著性。
立体商标是一种具有三维特征的商标,其注册和使用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要求和审查标准,在申请注册时,必须确保商标具有显著性和非功能性,并提供详细的申请材料,对于立体商标的使用,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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