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具有价值、度和竞争力等重要作用,在注册商标过程中,分类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分类是根据商品或服务的类别进行划分,目的是为了保护公众利益和商家的利益,下面将详细介绍商标分类45大类明细:
1、商标的国际分类
尼斯协定背景:以往都是由各国的商标主管机关根据本国的国情及对商品的理解,制定各自的商品分类表,供商标主管机关及商标注册申请人使用,商品分类表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商品的丰富及人们对商品的认识而逐步增加及修订,中国自1923年起,先后制定公布过五个商品分类表,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世界经济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国际间的交往更加频繁,一些国家认为,各国使用各自的商品分类表已不能适应有关商标事务的国际联系,给商标所有人到国外注册带来了麻烦,不利于商标事业的发展和经济发展,这些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有一个国际统一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分类表,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尼斯协定。
尼斯分类内容:截至2017年,商标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申请人所需填报的商品及服务一般说来都在其中了,不仅所有尼斯联盟成员国都使用此分类表,非尼斯联盟成员国也可以使用该分类表,所不同的是,尼斯联盟成员可以参与分类表的修订,而非成员国则无权参与。
2、第1类至第5类详细内容
第1类 化学原料:这一类涵盖了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鞣料;工业用粘合剂等。
第2类 颜料油漆:包括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绘画、装饰、印刷和艺术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等。
第3类 日化用品:涉及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等。
第4类 工业油脂:包括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等。
第5类 医药品:涵盖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等。
3、第6类至第10类详细内容
第6类 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硬件;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砂等。
第7类 机械设备: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带(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器具;孵化器等。
第8类 手工器械:手动锋利工具;餐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等。
第9类 科学仪器: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记录、自动售货机和其他记数检测器;其他办公用机械(不包括打字机、算盘、计算尺);光学仪器;精密测量工具和仪器;对有关物品进行检测以便分类、检查、试验的测量装置;摄影设备;电影用具及仪器;显微设备;测量铁厚度的设备和仪器等。
第10类 医疗器械: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物品;缝合用材料等。
4、第11类至第15类详细内容
第11类 灯具照明: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等。
第12类 运输工具:火器;军火及弹药;爆炸物;烟火等。
第13类 珠宝钟表: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及贵重金属盒等。
第14类 乐器:音乐器具;发声或演奏的工具等。
第15类 办公用品:纸,纸板及不属别类的纸和纸板制品;印刷品;书籍,期刊本册等。
5、第16类至第20类详细内容
第16类 橡胶制品: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等。
第17类 皮革箱包:皮革或仿皮革制品;画框;柳条制品;定制生产用造型装置等。
第18类 建筑材料:非金属建筑材料;建筑用涂层;建筑用黏合料等。
第19类 家具:家具,镜子,相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等。
第20类 日用器具: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洁用具;钢丝绒等。
6、第21类至第25类详细内容
第21类 绳网袋篷:纺织用纱和线等。
第22类 纺织纱线:绳和细绳;网;帐篷和防水遮布等。
第23类 布料床单:纺织用纤维原料等。
第24类 服装鞋帽:服装,鞋,帽等。
第25类 纽扣拉链:花边和刺绣,饰带和编带等。
7、第26类至第30类详细内容
第26类 地毯席垫:地毯,地席等。
第27类 体育器材:游戏器具和玩具等。
第28类 食品饮料: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等。
第29类 烟草烟具:烟草;烟具等。
第30类 酒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等。
8、第31类至第35类详细内容
第31类 农林产品: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等。
第32类 啤酒饮料: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等。
第33类 酒类: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等。
第34类 烟草制品:烟草;烟具等。
第35类 广告销售: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
9、第36类至第40类详细内容
第36类 金融保险:金融事务;金融服务等。
第37类 修理安装: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等。
第38类 通讯服务:电信等。
第39类 运输旅行:观光旅游等。
第40类 材料加工:材料处理等。
10、第41类至第45类详细内容
第41类 教育娱乐:教育;提供培训;娱乐等。
第42类 科技服务: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等。
第43类 餐饮住宿: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等。
第44类 医疗美容:医疗服务;兽医服务等。
第45类 社会服务:由个人或团体提供的人或动物须获得的具体服务等。
相关问题与解答栏目
问题一:什么是尼斯协定?它的目的是什么?
答:尼斯协定是一个国际条约,旨在统一各成员国之间的商品和服务分类体系,其目的是简化商标注册程序,促进国际贸易中的商标保护和使用,通过建立一个共同的分类系统,使得不同国家的商标注册变得更加一致和透明。
问题二:为什么商标注册时需要正确选择分类?
答:正确选择分类对于确保商标的有效保护至关重要,错误的分类可能导致商标在某些关键领域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从而影响企业的品牌战略和市场地位,企业在注册商标前应仔细了解分类的相关知识,并选择正确的分类以确保商标的全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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