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似商标的定义
类似商标是指与他人的注册商标在字形、图案或读音上虽然不完全相同,但足以引起普通消费者的混淆,从而可能被认为是相同或相关的商标,这种商标不能注册。
二、类似商标的类型
类似商标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文字商标:包括中文和外文商标,如汉字构成相同但字体或设计不同、仅个别字母不同的外文商标等。
2、图形商标:包括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的图形。
3、组合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及其组合,其中部分元素相同或近似。
三、具体判定标准
1. 文字商标的审查
中文商标: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外文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组合商标:商标中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 图形商标的审查
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3. 组合商标的审查
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商标中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四、类似商品的认定
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同一类别的商品如饮料和酒类,尽管物理属性不同,但由于销售渠道和消费群体相似,容易被视为类似商品。
五、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六、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何判断一个商标是否构成类似商标?
答:判断一个商标是否构成类似商标,需要考虑该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在字形、图案、读音等方面的相似程度,以及是否足以引起普通消费者的混淆,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则可以认定为类似商标。
问题2:类似商品是如何认定的?
答:类似商品的认定主要考虑商品的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是否相同或相近,或者相关公众是否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还可以参考《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和《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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