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撤销申请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项目 | |
申请人名称 | |
申请人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二、被撤销商标基本信息
项目 | |
被撤销商标名称 | |
被撤销商标注册号 | |
被撤销商标类别 | |
被撤销商标申请日期 | |
被撤销商标注册日期 |
三、撤销理由
违反法律法规
a. 诚实信用原则
隐瞒事实: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故意隐瞒了与该商标有关的重要事实。
虚假宣传:申请人在使用该商标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b. 不正当手段
不正当联系:申请人与商标局工作人员存在不正当联系,影响审查公正性。
虚假材料: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以蒙混过关。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a. 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高度相似:该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高度相似,易导致混淆。
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混淆:该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企业名称或产品名称存在混淆,误导消费者。
四、撤销程序
提交申请
提交途径: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也可以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或委托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所需文件:撤销申请书、初步调查证据、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代理委托书(如适用)。
审查与通知
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撤销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通知:符合条件的,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
复审与决定
复审申请: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终局决定:复审结果为终局决定,无法再提起行政诉讼。
五、撤销后的影响
公告: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专用权终止: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原商标专用权终止。
一年内限制: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六、注意事项
撤回时限:申请人需在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之前提出撤回申请。
费用问题:撤回申请不需缴纳规费,但已缴纳的注册费用不退还。
名义变更:若申请人名义或地址发生变更,需提前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七、相关问题与解答
如何区分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
解答:商标撤销是由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强制取消注册商标的行为,主要针对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情形,而商标注销则是商标注册人主动放弃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例如由于企业倒闭或不再使用该商标等原因。
商标撤销后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解答:当事人对商标局作出的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若对复审决定仍不服,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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