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那个部门
1、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2018年机构改革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目前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国家部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
2、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使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职权或应权利人请求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商标局内设机构: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等多个职能处。
4、商标评审委员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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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题一:商标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商标注册的基本流程包括查询商标、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注册公告等步骤,申请人需要先查询商标是否已被注册或存在近似商标,然后准备好身份证明文件和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材料,向商标注册部门提交申请,经过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存在法律禁止的使用情形、是否与他人在先申请的商标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形等,通过实质审查后,进入初步审定公告程序,公告期满无异议的,颁发《商标注册证》。
2、问题二: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如何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
答: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他们需要按照中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申请,如果所属国和中国没有签订相关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则需要按照对等原则办理,即双方互相承认对方的商标注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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