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分类主要基于其构成要素和产业属性,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一、按结构分类
1、文字商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2、图形商标: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可分为记号商标(用某种简单符号构成图案的商标)、几何图形商标(以较抽象的图形构成的商标)和自然图形商标(以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对象所构成的图形商标)。
3、字母商标:用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所构成的商标。
4、数字商标: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者是中文大写数字所构成的商标。
5、声音商标: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目前只在美国等少数国家得到承认。
6、气味商标:以某种特殊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商标,目前只在个别国家被承认。
7、三维标志商标:又称为立体商标,用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三维立体物标志构成的商标。
8、颜色组合商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彩色排列、组合而成的商标。
9、总体组合商标: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相结合构成的商标,也称复合商标。
二、按产业分类
根据尼斯协定,商标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这些类别涵盖了从工业化学品到教育、设计等多个领域,以下是部分类别的示例:
1、第一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2、第二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3、第三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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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十一类: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5、第四十二类: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6、第四十三类: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7、第四十四类: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或林业服务。
8、第四十五类:法律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安全服务。
相关问题与解答栏目
问题1:什么是尼斯协定?
答:尼斯协定是一个国际条约,旨在建立一个统一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体系,该协定使得各国能够使用相同的分类表进行商标注册和管理,从而简化了国际间的商标事务处理流程。
问题2:如何确定一个商标应该注册在哪一类?
答:确定商标应注册的类别需要考虑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性质和用途,可以查阅《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找到与商品或服务最接近的类别,根据该类别下的具体项目描述,进一步细化选择,如果遇到难以归类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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