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涵盖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这些设计需具备创新性和工业实用性,以下是详细说明:
1、外观设计的定义
形状:指产品的外部轮廓或线条构成的三维形态。
图案:由线条、文字、符号等元素在产品表面形成的图形。
色彩:用于产品的颜色或颜色的组合,但不包括材料的本色。
结合:以上元素的任意组合,如形状与图案的结合、形状与色彩的结合等。
2、外观设计的要求
富有美感:设计应具有审美价值,能够吸引消费者的注意。
适于工业应用:设计必须能够在工业生产中实际应用,而非仅仅是艺术作品。
新颖性:设计不能是现有设计的简单复制或模仿,而应具有创新性。
3、保护范围的确定
图片或照片:以申请时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为准,这些资料是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唯一依据。
简要说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可以辅助理解保护范围,但不能用于扩大或缩小保护范围。
设计要点:如果存在简要说明,设计要点图有助于明确独创部分,这是评判侵权的重要依据。
4、侵权判定的条件
落入保护范围:被控侵权产品需与专利产品在整体视觉效果上相同或近似。
同类产品: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设计所应用的产品类别需相同或相近。
普通消费者视角:判断是否侵权应以普通消费者的认知能力为标准。
5、不予保护的内容
技术功能决定的特征:主要由产品功能决定的形状、图案等特征不予考虑。
内部结构:产品的内部结构、材料等不在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内。
公知设计:已被公众知晓的设计内容不享有专利权。
6、申请流程
申请阶段: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图片或照片,必要时包括彩色图片或照片及简要说明。
审查阶段:初步审查申请文件的形式问题,并进行是否符合外观设计专利要求的审查。
授权阶段:通过审查后缴纳相关费用,获得专利证书。
7、分类与编号
分类依据:根据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进行分类,确保分类的准确性。
分类号:由大类号和小类号组成,分别表示产品的主要用途和具体类别。
8、相似设计与成套设计
相似设计:将与基本设计方案相似的其他设计共同申请,只要包含相同的设计要点。
成套设计:各产品分别拥有独立的外观设计,但作为一套产品同时使用时具有统一的风格。
9、设计空间的概念
设计空间:指设计者在进行设计时的创作自由度,设计空间越大,创作难度越低。
惯常设计:某一类产品已有的常见设计形式,设计空间的大小会影响专利侵权的判断。
10、图形用户界面的保护
保护范围:图形用户界面作为产品的一部分,其外观设计也可以受到保护。
审查标准:需要考虑界面的整体视觉效果,忽略主要由技术功能决定的部分。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范围如何确定?
答: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以申请时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为准,必要时可参考简要说明和设计要点图,这些资料共同构成了确定保护范围的依据。
问:哪些内容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范围?
答:外观设计专利不保护产品的内部结构、材料特性、技术功能决定的形状和图案,以及已被公众知晓的设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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