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标属于第35类。
超市商标属于第35类,这是商标分类中与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以及办公事务等相关的类别,第35类商标包括以下小类:
1、广告:涉及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等服务。
2、工商管理辅助业:如企业注册、商标注册等辅助性服务。
3、替他人推销:即代表他人进行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活动,这是超市最为常见的商标类别。
4、人事管理辅助业:涉及人力资源管理、招聘、培训等辅助性服务。
5、商业企业迁移:指企业搬迁、迁移等相关服务。
6、办公事务:包括文件处理、会议组织、商务接待等日常办公事务。
7、财会:涉及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专业服务。
8、单一服务:提供某一项特定的服务,如清洁、维修等。
9、零售或批发服务:虽然不直接销售商品,但为商品的零售或批发提供相关服务。
对于连锁型超市,除了注册第35类外,还应考虑注册第39类“工商管理辅助业”,以确保品牌保护的全面性,如果超市有自主产品,还可以根据产品类型进一步注册相关的商标类别,如食品、方便食品、农副产品、啤酒饮料等。
超市在注册商标时,应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和发展规划,合理选择并注册相关的商标类别,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品牌形象,也应注意避免与他人在先权利产生冲突,确保商标注册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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