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

一、
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后,申请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行为。
二、驳回原因
1、违反禁止性规定:与《商标法》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相同或近似。
2、缺乏显著特征:商标过于简单,不具备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能力。
3、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与已注册或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4、以不正当手段抢注:恶意抢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5、含有误导性内容:可能使公众误认商品的质量、特点等。
6、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如侵犯他人著作权、姓名权等。
三、复审条件
1、主体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的原申请人。
2、时限要求: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复审申请(有特殊情况可延期)。
3、内容要求:针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进行反驳,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4、形式要求: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及相关文件。

四、复审流程
1、提交申请: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可以选择网上申请或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申请:登录中国商标网 商标网上申请系统 商标评审网上申请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纸质申请:下载并填写申请书,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然后邮寄或亲自递交至商标评审委员会。
2、形式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规定。
3、实质审查:评审委员会对案件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分析驳回理由、审查证据材料等。
4、决定作出:经过合议组讨论,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5、后续诉讼:若对复审决定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 首页和正文,详细说明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
评审代理委托书 | 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交此文件。 |
驳回通知书原件 | 包含信封复印件。 |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
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 列出所有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其他相关文件 |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如销售合同、广告费用发票等。 |
六、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驳回复审?
除非有新的事实或理由,否则一般不建议进行复审,如果确实存在合理的理由或新的有利证据,可以考虑提出复审申请,提供了新的证据证明商标具有显著性或者与在先权利不存在冲突等。
驳回复审的成功率高吗?
成功率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案件的具体情况、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有力等,如果能够有效地反驳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复审成功的可能性会相对较高,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不能一概而论地说成功率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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