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显著性是注册商标的必要条件之一,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缺乏显著性的商标申请不予批准,商标显著性通常是指商标本身能够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
一、商标显著性的定义与内涵
1、定义:商标的显著性也称为“区别性”或“识别性”,是指某种标志所具有的特征,当它用于商品和服务时,能使消费者将这种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与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和服务的其他提供者区分开来。
2、内涵:
来源识别性:商标显著性最重要的特征在于其来源识别性,即商标应具有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功能。
固有显著性与获得显著性:商标显著性可以分为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固有显著性是指商标本身的构成要素较为独特,或者是其构成要素并不独特,但与其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显得较为独特而带来的显著性,获得显著性则是指缺乏固有显著性的标志,经过持续多年的使用,标示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作用,得到相关公众的认同,从而获得的显著性。
二、判断商标显著性的原则
1、以相关公众为认定主体的原则:所谓“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认定的特定商品或者服务相关的消费者以及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密切相关的其他经营者。
2、整体认定原则:确定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应当采用整体认定的原则,即除非该商标不具有任何显著性,或者该商标仅由直接表明该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等特征的标志或者符号组成,否则应当视为整体显著。
3、结合商标实际使用认定原则:众所周知,没有意义的商标可以通过长期使用和相关的公众认知而变得有意义,即使是看起来不重要的商标,也应该根据其实际用途来识别。
4、结合商品和服务认定商标显著性原则:确定商标是否重要不能脱离商品和服务而独立进行。
三、商标显著性的取得方式
1、固有显著性:来自该标志本身,通常称之为“内在显著性”。“华为”、“搜狐”、“新浪”、“格力”等商标。
2、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经过使用获得,通常称之为“外在显著性”或者“获得显著性”,用于牙膏的“两面针”商标。
四、商标显著性的意义与作用
1、商标注册和维持的基本条件:商标法保护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因而标志必须具有显著性才能够进行商标注册,并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在获得商标注册后,必须保证商标显著性才能够维持商标注册的法律状态。
2、维系企业商誉:商标具有显著性,表明商标与其标注的商品或服务之间具有较为紧密的联系,消费者能够识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在此基础上,经过经营者对于商品和商标的宣传等投入,商标显著性将不断增强,消费者会将商标与企业的商誉联系。
3、保护公共利益,促进市场自由竞争:保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保障消费者利益并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是商标法的重要立法宗旨,商标显著性长期存在代表了服务或商品的良好质量,能够让消费者进行来源识别,选择优质的服务或商品。
五、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什么是商标的退化?
答:商标退化是指商标在使用中由于各种原因逐渐失去其原有的显著性,导致无法再作为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商标退化的原因可能包括不当使用、市场竞争、社会环境变化等因素,一旦商标发生退化,其作为商标的功能就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可能被撤销注册,为了防止商标退化,企业应规范使用商标、加强宣传和管理、积极维权等。
问题2:如何提高商标的显著性?
答:提高商标的显著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选择具有独特性和创新性的商标设计,避免使用过于通用或描述性的词汇;加强商标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商标在消费者中的知名度和认知度;规范使用商标并加强管理和维护工作以确保其显著性的稳定和持续。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2416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