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是判断专利侵权的前提,只有当被控侵权行为的客体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才会被认定侵权,反之则不然。
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基础和原则
1、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根据《专利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这意味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并不是严格按照权利要求书中的文字或者措辞来确定范围,而是以由专利申请人提出的并经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权利要求为准。
2、折衷原则:我国采取国际通行的“折衷原则”来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这一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心限定原则”和“周边限定原则”的不足,不仅能够相对保证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性,同时也更有效地维护权利人保护意图的真实性。
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书通常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每一项权利要求都有其自己的保护范围,在判断专利侵权时不能将各项权利要求叠加起来进行综合判断,独立权利要求是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其保护范围与从属权利要求相比最大,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应当对保护范围最大的独立权利要求做出解释。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需要注意的是,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保护的是同类产品的范围;不是同类产品,即使外观设计相同,也不能认为是侵犯了专利权。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发明创造都能获得专利权,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对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等,都不授予专利权。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何判断一项技术是否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解答:判断一项技术是否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需要审查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包含了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如果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那么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问题2: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同时满足多个独立权利要求的条件,应该如何确定其保护范围?
解答: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同时满足多个独立权利要求的条件,原则上应当选择保护范围最大的独立权利要求作为确定其保护范围的基础,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如果原告以多个权利要求作为权利基础,应当以保护范围最大的权利要求作为权利基础,并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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