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曲著作权是指词曲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一系列权利,这些权利包括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两大类,具体如下:

1、财产权利
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的权利。
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广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摄制权: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改编权: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汇编权: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2、精神权利
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相关问题与解答
1、什么是词曲著作权的转让?
词曲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词曲著作权人将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或全部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在转让过程中,著作权人需要确保其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且转让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时间期限等。
2、如果词曲著作权受到侵犯,应该如何维权?
如果词曲著作权受到侵犯,权利人可以首先尝试与侵权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无果,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侵权方承担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权利人还可以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通过行政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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