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人自己使用的权利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完整的使用权,注册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商标局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2、广告宣传权:注册人有权对其注册商标进行广告宣传,也可以利用其注册商标进行广告宣传。
3、专用权保护:除非注册人因违反被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或者因有效期届满超过宽展期没有续展被商标局注销商标,任何他人不得剥夺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不得强令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许可他人使用。
二、排除他人使用的权利
1、独占使用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的、排他的使用权,即未经注册人的许可,任何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2、侵权赔偿:未经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即构成侵权行为,注册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由此给注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侵权人处以罚款,假冒他人注册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转让权
1、转让方式: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有权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有偿或无偿地转让其注册商标。
2、转让程序:转让注册商标需要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
四、许可他人使用权
1、许可方式: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签订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2、备案要求: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应当向商标局备案,并将备案许可合同文本报当地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存查。
五、商标注册原则
1、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即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时,先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获得商标注册。
2、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并存:我国实行自愿注册原则,但部分特殊商品如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3、分类申请: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六、商标注册流程
1、提交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2、审核与公告: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3、核准注册: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核准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
七、商标注册的意义与作用
1、品牌保护:商标注册是企业品牌保护的重要手段。
2、市场竞争:注册商标有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3、无形资产: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评估其价值并进行转让、许可或质押。
八、常见问题解答
1、Q1: 商标注册成功后是否意味着在所有领域都受到保护?
A1: 不是,商标注册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如果需要在更多领域使用该商标,需要进行额外的注册申请。
2、Q2: 商标注册成功后是否可以无限期使用?
A2: 不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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