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件属于第21类商标,该类别包括家庭用品、装饰品等。
摆件商标是第14类、第20类、第21类、第26类和第35类,以下是对摆件商标的详细介绍:
1、第14类:珠宝钟表群组中的珠宝,首饰,宝石及贵重金属制纪念品,包括银制工艺品等。
2、第20类:家具类群组中的竹工艺品、竹木工艺品等,包括黄琥珀、剥制的动物、填充动物标本、动物爪、未加工或半加工鲸骨、兽角、动物角、仿制玳帽壳、牡鹿角、蜡像、裁缝用假人模型、人体模型、珊瑚、未加工或半加工动物角、象牙棕榈、玳瑁壳、牡砺壳、海泡石烟斗等。
3、第21类:家居饰品和工艺品的群组,包括陶瓷工艺品。
4、第26类:编绳工艺品。
5、第35类:产品宣传推广,打招牌,批发零售等。
摆件商标的注册需要根据其材质、功能和特点来确定具体的商标类别,以确保商标的保护范围与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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