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专利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条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基本特征
1、主体分离性:完成发明创造的是作为雇员的自然人,其对发明创造享有署名权这一身份权益,而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却归单位所有。
2、权利归属:非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发明者或设计者本人所有,而在职务发明中,这些权利归属于单位。
3、物质技术条件:如果发明创造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则该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
常见类型
职务发明创造主要分为两类:
1、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包括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时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以及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6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相关问题与解答
1、如何判断一项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判断一项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主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发明创造是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或者是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时作出的,或者是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那么这项发明创造就属于职务发明,如果发明创造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如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也属于职务发明。
2、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谁所有?
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单位所有,这是因为职务发明是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因此单位对职务发明拥有所有权,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并在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给予合理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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