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资料
一、办理依据及简要说明
依据《商标法》第四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
二、办理途径
1、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
2、现场办理:
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委托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设立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
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3016:30,咨询电话:861063218500。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中国商标网“代理机构”一栏中。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直接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登录网上服务系统,选择“商标注册申请”,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
2、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大厅自行办理:在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3、申请人到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应通过网上申请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具体以窗口工作人员的要求为准。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四、申请前的查询(非必须程序)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之前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在先权利情况,根据查询结果作出判断以后再提交申请书。
五、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
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1份《商标注册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印刷;以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相关规定。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要求详见《商标注册申请书》所附填写说明。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国内申请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期刊证、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
国外申请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不能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申请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国籍,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4、商标图样
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1份商标图样,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应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该商标图样应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加以文字说明,说明色标和商标的使用方式,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图样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
以声音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图样框里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同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以及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声音商标的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使用文字进行描述,声音样本的要求:通过纸质方式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且该光盘内应当只有一个音频文件,通过数据电文方式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按照要求正确上传声音样本。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我想申请一个包含特定颜色组合的商标,我需要提交什么样的图样?
答:如果您想申请一个包含特定颜色组合的商标,您需要提交着色图样,并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加以文字说明,说明色标和商标的使用方式,商标图样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
问题2:我是一家外国企业,想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吗?
答:是的,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如果您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您需要委托一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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