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这类商标不仅享有广泛的声誉,还可以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以下是对中国驰名商标的详细说明:
一、定义与特点
1、定义:中国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2、特点:
广泛认知度:驰名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高度的认知度和知名度。
高声誉:驰名商标享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和品牌价值。
跨类保护:与一般商标相比,驰名商标不仅可以获得同类商品或服务的保护,还可以获得跨类保护。
二、认定标准
认定驰名商标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在相关公众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在市场上使用的时间长度。
商标的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商标宣传的广泛性和深入性。
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商标过去是否受到过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其他因素:如商标的市场表现、消费者评价等。
三、法律依据与保护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3条、第14条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
2、保护措施:
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对于跨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注册或使用会误导公众,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也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四、申请与认定流程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通过商标异议案件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通过商标争议案件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通过司法途径认定:在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涉案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五、注意事项
驰名商标的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按需认定的原则。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商业活动中。
相关问题与解答栏目
问题1:中国驰名商标是否可以在所有类别的商品上都获得保护?
答:不可以,驰名商标虽然可以跨类别保护,但这种保护是有条件的,即只有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注册或使用会误导公众,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时,才会被禁止注册和使用。
问题2:如何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
答: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通过商标异议案件、商标争议案件或司法途径进行,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其商标符合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具体流程可能因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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